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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很久以前,在某个地方,我,在那吗?
是的。
我。
在,在那里。
谁都不知道我的存在,虽然可能谁都不会注意到我。
但是我在那里。
总觉得。
我像是。
空气一样。
反正谁也不会关注我吧?
舞台上,许许多多的女孩子们、男孩子们,在那跳著舞,唱著歌,而我大喊了起来,请!
看著我吧!
我在这里,这里这里啊!
快看我!
主角不是那些人,而是我啊!
为什么呢?为什么大家,都不看我呢?我有什么不足的地方吗?
好。
好。
好,好,好。
手举起来,举起来,举起来了。
好,那边的人?
你是谁?
什么啊。
我?
从最开始,这里就只有我一个?
嘛,算了。
那么,回答我为什么。
是因为我不够可爱呢。
是的,就是这样的。虽然我并没有丑到让我活不下去,但也并不可爱。
嘛,就普通程度?
不对,不对,根本不是普通程度。因为我从书中看到过,应该没有错,所谓美丽的脸蛋,就只是究极的平均值,一百万人的脸蛋混在一起,除以一百万得到的脸蛋,人类会觉得它很漂亮。所以说,既不丑,也不可爱,这根本称不上是普通。
硬要说的话,就是什么都不是。
既不会让人避而驱之,也不会让人如痴如醉,也就是说,什么价值都没有。
也许是因为这样,父母才会给我取了个有点怪异的名字吧。很少有的名字,至少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和我同名字的人。但是,这名字和我也太不相称了吧。
每当我报上名字,总会有人摆出一副,咦,一般的表情。看起来就很平凡,或者比平凡还不如,然而居然取了这么一个名字。大家自然会这么去想咯。
于是,在那以后,我无所谓自己是什么名字,不,更无所谓我是谁,反正无论对谁,我都无所谓了。我对任何人都没有兴趣。
像我这样没有存在感的人,很少见呢。像我这样的不起眼的角色,连被人说,奇怪,原来你在啊!的机会都很少呢。也不会有那些关于忍受不了缺乏存在感的自己的有趣故事篇章。我不会引起谁的注意,谁也不会关心我,假如,我向谁打了招呼,大家就会敷衍几句了事,没有接下去的话题,就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。我深知一定会变成这样,所以除非我有重要的事情,不然我是不会和其他人搭话的。
这样说的话,因为我的存在感实在太低了,从某种意义上说,我是一个经常会孤独的怪异的人。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。因为我想做一个奇特的人,所以才会说得很夸张的。
其实,我在那个时候,也有一两个朋友的。行走到道路上,也有被人问过路。就算我的存在感再低,也不能说我就是一个像影子一样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