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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夕夜的后半夜,她后来想起来还是有些模糊的。

他说出那句话之后,两个人都愣在了当场,随即不约而同地偏过头去,再也没说半句。末了,他低低地咳嗽了一声,大手放开了她的腰,坐了下来。

她也坐了下来,只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彼此之间依旧静默无言。

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,他整理了一下衣服,站了起来。

她低头看着地板,只感觉高高大大的身影在她的头顶上罩了下来,接着一双漆黑的皮鞋出现在视线里。他顿了顿,头顶上传来一个声音,“我想说的已经说完了,仙人掌既然送给你了,就没有收回来的道理。新年快乐,落落。”

她垂着脑袋一言未发,眼睛一直看着那双很大的又黑漆漆的皮鞋,它踱了两步,走到了房间门口。门“吱呀”一声开了,客厅的灯此时已经熄了,门口出现了或明或暗的光影。那双皮鞋顿了顿,又传来一道声音,“我在江城等你。”接着“吱”地一声,木门又关上了。

等到外面的动静一点一点归于沉寂,她才慢慢地抬起头,缓缓起身踱步到了窗前。

南城的除夕夜,楼下是彻夜点灯的,此刻也能看到远处的亮光。一个黑色的身影已经走到了门前的那棵百年枣树下。自她有记忆起,这棵枣树便在了。她小时候和小伙伴们一起爬上去过,玩耍嬉闹着。春天的时候,这棵枣树郁郁葱葱的,到了夏天,便有青翠的果子出来了。

此刻门前的枣树光秃秃的,只有粗壮的树干以及若干青灰色的枝桠,上面系上了很多鲜红色的丝带,长长的,伴随着寒风飞舞着。爸爸说,很多情侣因为百年枣树是早生贵子之兆,因而专程过来挂上了红丝带,以求姻缘的。

或许是感受到窗户里她凝视的目光,他的脚步顿了一顿,豁然抬起头向她这边看了过来。她随即隐到了帘子后面

片刻后,她重新回到了窗户前。外面的天微微有些亮了,他已经走地有些远了,只看见一点隐约的背影

他说:“youarelobster。”

他怎么会说“youarelobster”呢?

她是从南城出来读大学的,当年南城的英语老师教学带着严重的方言味道。当她走入了江城的大学后,英语方言的问题便体现的淋漓尽致了。站起来读课本上的英文,甚至遭到了班上同学的哄堂大笑。

为了让口语有些进步,她开始有意识地模仿美语读音。开始的时候,手机里读一遍单词,她在后面跟读一遍。但是收效很慢,她说得还是坑坑巴巴。

路心蕾看不下去了,将她的耳机拿了下来,“如果你想练习口语,要先看看美剧。不然读一辈子的单词,口语发音还是一样的。”

路心蕾当时给她推荐的是《老友记》。

那是她第一次接触到情景喜剧,之前看的都是一些国产电视连续剧。前几集她即使对着字幕,也不明白哄堂大笑的笑点是在哪里。渐渐地,渐渐地,坚持下来后,她便明白了笑点的精髓之处在哪,也能跟着后面一起笑了。

《老友记》一共有十季,足足让她看了大半年。最让人纠结的便是瑞秋和罗斯之间的感情了。十年之间,两人分分合合,明明心里一直都有彼此,却到最后一刻才能确定,对方便是自己一辈子想珍惜的人。

十年之间,自己身在此山中,云山雾罩的,旁边的朋友们是一清二楚的。菲比曾经瑞秋和罗斯注定像一对龙虾一样,一旦相爱,便会牵手一生。即使磕磕绊绊地,也会牵着手一起散步到老,所以对罗斯说,“sheisyourlobster”

之后的时光过得飞快,她高高兴兴地与爸爸一起出去给邻里亲戚拜年,度过了几天开心的年假,便启程回了江城。爸爸临走前在她行李箱里塞了一大罐自己炒的茶叶,她说不带,留着让他自己喝。她知道爸爸出了烟酒,平时还爱喝点茶。但是爸爸坚持说,“那天不是见你还喝了吗?听我的,喝茶比喝外面的那些饮料对身体好。这样我也放心一些呀。“

她嘴上应了一声,悄悄将那罐茶叶放了下来。岂料,到了半路了,居然发现那罐茶叶又回到了她的背包里。除了那罐茶叶,旁边还有个厚厚的红包,她数了数,整整三千块钱。爸爸还是担心她一个人在江城钱不够花

part2

到家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多了。她看着熟悉小屋,嘴角不禁露出了微笑,“嗨,新年好呀!“

那张自制年画,今年居然没有掉下来,还好好地贴在门上。

回到家里之后,她先烧了一壶水。接着掀开了所有的防尘服,将被子以及衣架上的衣服拿去小阳台晒了晒。外面的太阳已经变成了夕阳,她伸出了五指,夕阳便在指缝里露了出来,闪闪发光。她当即将小沙发拖了过来,躺了上去,舒舒服服地享受着太阳公公的关顾。

等到她全身都暖洋洋的,甚至觉得身上穿一件毛衣也有点热的时候,门口出现了动静。她回头一看,他正站在玄关那里,穿着一件棕红色的外套,脖子上系了一条复古黑白波点的方巾,一双凤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她,仿佛看不够似的。

她没说话,回头继续看了一会儿夕阳。

他也没说话,坐在沙发上看着阳台那边晒夕阳的她。她穿了一件粉色的高领毛衣,下颌那里有一颗小痣,乳白色的脸蛋沐浴在夕阳里,将整个脸庞镀上了一层金边,眼睛半眯着,静静享受着安逸的时光。

半晌,她突然想起自己厨房里烧的那壶水,于是站起来伸了个懒腰,然后折回厨房将水灌进了小壶里。

茶几上有只明黄色的咖啡杯,看起来小小的,却有个大大的肚子,平日里倒一次水,便可抵得上两只普通杯子的量。至于他,一贯是用待客用的玻璃杯的。她将咖啡杯装满水后,又给旁边那只玻璃杯满上了半杯水。

许是自己早餐吃的是爸爸做的酸菜面,经过一番路程奔波后又晒了大半小时的太阳,此刻竟然觉得渴地紧。喝完一杯水后,犹觉不够。放下咖啡杯,她正打算再倒一杯水,便见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将那只乳白色的小壶提了起来,“嘚嘚”地倒进了咖啡杯里

那只骨节分明的手还在继续,咖啡杯里的水缓缓地冒着热气,他低垂着凤眼,看起来很是专注“嘚嘚”的声音停了下来,那双凤眼轻抬,与她的目光相接。她几乎是同时垂下了眼睛,拿起了茶几上的水继续喝了起来

晚饭很简单,只有一盘红烧肉加上一个汤。今天回江城,爸爸早上五点钟便起来给她坐了一锅红烧肉,整整装满了一个玻璃饭盒。

冰箱里还有几个鸡蛋,虽说是年前买的,打开碗里一看,也没有腐坏,她打算做个简单的蛋花汤。唯一有点遗憾的便是汤里没有点青菜做点缀了。她今天奔波了一路,身体有些疲累,并不打算出门买菜,只能将就一下了。

等到蛋花汤快好的时候,她突然想起来,之前方便面里面有包干葱调料包剩下来了,于是便用那包干葱调料包充当青菜了。

桌子上摆了一盘红烧肉,一个蛋花汤,她微笑着点点头,很是满意。刚想打开电饭煲,便见那只骨节分明的手递了一碗米饭过来

她不动声色地接了过来,沉默地吃了起来。

白色的灯光下,两个人都没说话,只有偶尔汤勺碰撞瓷碗发出了一点声音,古怪中蕴含着一点和谐。她拿起勺子准备再喝几口汤,便见到一双象牙色的筷子映入了眼帘,那双筷子的末尾夹着一块瘦瘦的红烧肉,缓缓地放进了碗里的米饭上

她心里一动,都说红烧肉都是肥瘦相间的最好吃,可她偏偏爱吃瘦肉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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